上饶市大数据创新创业孵化中心建设项目
桩基检测招标公告(编号:SRGZZB-******)
上饶市大数据创新创业孵化中心建设项目经上饶高******委员会饶高经发字(2018)3号批准建设,现决定公开随机抽取选定本项目的桩基检测单位。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上饶市大数据创新创业孵化中心建设项目桩基检测。
(2)建设地点:上饶市信源路以东、五三大道以北、茶圣路以南、广德路以西。
(3)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48883.84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34149.78平方米,地下工程14734.06平方米。
(4)检测费用:检测费230793元(暂定价,最终以实际完成工作量按投标单价据实结算)。
(5)检测内容及数量:检测内容包含但不限于工程桩检测:完整性检测(低应变法检测、钻芯法检测)、承载力检测(静载检测),试桩检测,抗拔检测等所有检测内容;检测数量见下表:
1.检测数量
楼号 |
单位工程总桩数(根) |
低应变检测(根) |
钻孔取芯检测 |
静载试验(吨)=特征值×2/9.8 |
||||
钻孔数量(孔) |
设计桩长(m) |
钻孔米数(m) |
检测数量(根) |
所抽检单桩承载力特征值(KN) |
检测吨位(吨) |
|||
地下室工程桩 |
575 |
202 |
58 |
7-10 |
580 |
抗压6根 |
2700KN |
33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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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拔5根 |
3根(900KN) 2根(600KN) |
7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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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验桩 |
6 |
6 |
6 |
7-10 |
60 |
抗压3根 |
2700KN |
165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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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抗拔3根 |
900KN |
551 |
2.检测费用
序号 |
检测项目 |
检测工程量 |
单价 |
合价(元) |
备注 |
1 |
低应变检测 |
208根 |
36元/根 |
7488 |
检测不少于总桩数30% |
2 |
取芯检测 |
580米 |
120元/米 |
69600 |
检测不少于总桩数10% |
3 |
静载试验 |
4961吨 |
23元/吨 |
114103 |
检测不少于总桩数1% |
4 |
抗拔检测 |
13200.6KN |
30元/10KN |
39602 |
检测不少于总桩数1% |
5 |
合计 |
230793 |
|
(6)检测质量及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规范和江西省及上饶市有关规定。
(7)服务期:在合同中约定。
二、投标单位的要求及开标会需递交的材料(原件备查)
(1)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其二代有效的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必须提供本工程开标前(不含开标当月)连续六个月及以上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并正常缴费的证明材料和尚未到期的劳动合同并提供“江西人社”APP的完整查询截图并加盖申请人公章,另请各投标人在开标前下载并注册好“江西人社”APP,以便开标会现场查验,外省投标人下载各自省份的人社类官方APP,无法现场查询的无效;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地基基础工程检测资质,检测范围需满足本项目检测项目要求,包含但不限于单桩竖向抗压承载力、单桩竖向抗拔承载力、单桩水平承载力、桩身完整性、桩身混凝土强度等;
(4)业绩材料:提供开标当月前36个月内与该桩基检测项目类似的业绩材料(类似工程是指单项合同金额桩基检测费用230793元的业绩,达到80%即符合);本业绩由投标单位提供1种以上(含1种)能证明投标单位检测经历的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即:检测合同、中标通知书);
(5)承诺函(格式见附件);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外省检测企业实施信息告知承诺制,信息告知实行网上填报,进赣企业要承诺填报信息真实,主管部门强化事中事后监管,随机抽查相关信息,将抽查结果纳入信用考核管理体系,对违规、失信的行为,严格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并记不良记录;告知承诺相关信息需在“江西住建云******/w/dataquery/center”中可查询并提供网上查询结果打印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否则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投标活动,参加投标的,投标无效;
(7)本项目执行饶建发【2019】183号文件规定,检测机构中标后必须符合现行国家等相关要求的检测资质能力,并能具有出具规范的检测报告,否则一切后果由检测机构承担;
(8)开标时以上材料须提供原件和三份加盖单位公章装订成册的复印件。
注:①参与投标单位需按上述要求提供资料,未按要求提供的为无效投标;②投标人中标后,招标人对中标人提供的材料真实性进行调查,若中标人提供虚假材料,将取消中标资格并上报行政主管部门,招标人重新组织招标;③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公开摇号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上述活动;④中标人中标后必须具备符合国家资质能力的要求,并能出具规范的报告,否则一切后果由中标人承担;⑤中标人中标后无故放弃中标资格或未履行合同约定行为的,上报行政主******集团公司黑名单。
三、投标报价及履约保证金
(1)本项目检测费按230793元(暂定价,最终以实际完成工作量按投标单价据实结算)进行报价,超出或者低于均为无效报价。
(2)履约保证金: 中标人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签订合同前向招标人提交合同金额的10%作为履约保证金,由中标单位的公司账户转入招标人的指定账户。
(3)履约保证金的返还: 服务期满一次性无息返还。
四、付款方式:在合同中约定。
五、评标办法:
(1)本次采取随机抽取形式确定中标人,投标人按先后顺序进行签到并按签到顺序进行编号(该编号为投标人本次开标会的唯一编号);
1.已签到编号投标人数量在5家以上的,则按签到序号随机抽取5个备选投标人。并对5个备选投标人提供所有材料进行存档,如有任何弄虚作假行为,上报行政主管部门处理。
2.已签到编号投标人数量在5家以下的,则所有投标人均作为备选投标人。
3.由招标人对备选投标人的相关材料进行查验,当现场相关证件(证书)查验出现未按规定提交有关证件(证书)或投标人不满足招标公告规定的资格条件时,招标人应当按投标人无效投标处理;再在剩余的侯补投标人中随机抽取补足5个投标人,(若投标人数量在5家以下,则所有候补投标人均作为投标人。)并验证,以此类推。再由招标人从有效备选投标人中随机抽取1个编号,该编号即为本项目中标人。
(2)开标时,当有效投标报价的投标人不足3个,招标失败,招标人重新组织招标。
(3)中标人中标后未履行合同约定行为的,上报行政主管部门处罚。
六、其他
(一).本项目在上******有限公司网站******/,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web/及上************有限公司网站******进行公告。“以上公告信息摘自于上饶产权网——阳光采购平台:******/(上饶市属国有企业的专属采购平台)”
(二)保证金
1.本项目交易服务费由成交单位支付,各投标单位根据本项目设置的截止日期前交纳保证金并到账。保证金必须按本项目规定的金额汇款或转账。
2.保证金应从各投标单位基本账户以网******银行转帐的形式交纳(不接受以现金支票、现金及个人转账方式交纳******银行票据上注明项目名称。
七、 本次项目保证金:贰仟圆整,并于2021年7月15日15时前到达以下指定账户。
帐户名:上******有限公司
******银行广信大道支行
帐号:2031 0309 0000 0295 64
注:①投标保证金进帐凭证应注明用途、投标项目名称,以便查对核实;
②保证金的******银行实际到帐为准。由于投标人的原因而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其所有结果。
八、交易服务费:本项目收取交易服务费贰仟圆整,由成交单位支付。将从成交单位缴纳的保证金中扣除。
九、公示时间:2021年7月12日至2021年7月15日
十、招标人定于2021年7月16日10时30分,在上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进行公开招标,所有参加申请的公司法人代表或法人代表委托代理人持上述证件原件及材料在开标截至时间前到上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纸质签到,签到完成即为报名成功,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
招标人:上饶市大******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上******有限公司
联系人:徐先生 ******
2021年7 月12 日
附件:
致:(招标人)
一、我方已仔细研究了(项 目 名 称)(项目名称)公告及附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 的报价参与此次投标,并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
二、如我方中标,我方承诺:
(1)按现行国家标准、相关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及有关文件要求提供服务;
(2)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3)在签订合同时不向你方提出附加条件;
(4)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
三、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若违反以上承诺,将无条件接受招标人及有关监督管理部门的调查,并愿意承担取消中标资格等一切法律责任。
承诺单位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地址: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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